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隐患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受和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隐患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ZCXMHP2024CG0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功能用房及安全隐患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9057.48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或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年7月11日至 2024 年7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购买报名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备注:
1.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报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00分。当天上午14:30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和平县阳明镇平安大道南侧平安家园A座第贰层(2)单元开标室(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谈判时间:2024年7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和平县阳明镇平安大道南侧平安家园A座第贰层(2)单元开标室(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十二、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cxmgl.com.cn/)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平安大道南侧平安家园A座第贰层(2)单元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62-5887933
采购人:和平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24880091
发 布 人: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1日